1、辦理進/出口報關手續(xù)的法律規(guī)定
根據(jù)進出口(登記)規(guī)例(香港法例第60章)的規(guī)定,凡將物品進口或出口的人士,除豁免報關物品外,必須在物品進口或出口十四日內向 海關 關長遞交一份資料正確及齊備的進口或出口報關表。任何人士如未有遞交所需報關表,均會被罰款。進出口(登記)規(guī)例3條列有多類獲豁免物品。
2、進/出口報關種類
進出口報關共分四類:
a) 非食品類的進口報關 (表格1)
b) 香港進出口貨物分類表(協(xié)調制度)內附錄一所列的食品類的報關(表格1A)
c) 出口/轉口物品 (香港制造的成衣及鞋履除外)的出口/轉口報關(表格2)
d) 《工業(yè)訓練(制衣業(yè))條例》(第318章)附表所列的香港制造成衣及鞋履類的出口報關(表格)
如何遞交進/出口報關
(甲)采用報關服務
電子報關服務是由取得政府特約經營權的「貿易通電子貿易有限公司」(簡稱貿易通)提供。透過該服務,閣下可使用電腦用電子方式將 報關單 直接傳送到政府現(xiàn)時電子報關服務更完善,其服務時間為每星期7日,每日16小時(由上午7時至晚上11時)。貴公司更可節(jié)省派員遞交 報關單 所用的交通及排隊輪候時間。閣下只需一套適合的電腦、軟件、調制解調器及一條電話線便可使用電子報關服務。查詢有關電子報關服務或如何登記成為該服務的用戶,可致電「貿 易 通」熱線2599 1700。
(乙) 透過電子報關服務站
為協(xié)助一些非經常報關的進出口商及一些未作好準備轉用電子服務的商戶,貿易通分別在港九新界各地設立了一些服務站代他們將報關資料轉換成電子信息及轉送至政府。有關這項服務的詳情可致電2599 1624查詢,或以電子郵件 "
mailnet@tradelink.com.hk" 向 貿易通 查 詢。